她扑到周凯面前,哭天抢地。
“我的儿啊!你不能这么对你弟弟啊!”
“妈求你了,你就帮帮你弟弟吧,他难啊……”
周凯闭了闭眼,“妈,您难的时候,他帮过您吗?您生病的时候,他照顾过您吗?您没钱的时候,他给过您一分吗?”
婆婆的哭声卡在喉咙里。
“我今天把话放这儿,”周凯指着小叔子,“你,周涛,从今天起,别再登我家的门。”
“妈的事,我们以后再说。但想让我养着你,不可能。”
小叔子气得浑身发抖。
他指着周凯的鼻子,“行!周凯,你有种!”
“妈!”他冲婆婆吼,“你今天要是不跟我走,以后就别认我这个儿子!”
婆婆慌了。
她看看大儿子,又看看小儿子。
最终,她一屁股坐在地上,开始撞墙。
“我不活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啊!”
“两个儿子都不要我,我还不如死了算了!”
头撞在墙上,砰砰响。
周凯站着没动。
我看着这场闹剧,心里一片冰凉。
等婆婆哭累了,撞不动了,我才开口。
声音不大,但足够让所有人都听见。
“妈,您真想养老,可以。”
婆婆抬起头,眼睛里闪过一丝希望。
我慢慢说:“咱们按法律来。”
她的表情,瞬间僵住。
5
按法律来。
这四个字像捅了马蜂窝。
婆婆从地上爬起来,指着我的鼻子骂,“法律?什么法律!我是他妈,他养我天经地义!”
小叔子也跟着帮腔,“就是!大嫂,你别在这儿挑拨离间!”
我没理他们,转身回卧室。
拿出早就准备好的文件。
客厅里,婆婆还在哭闹,周凯沉默地站着,小叔子一家冷眼旁观。
我把文件放在茶几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我翻开,找到用红笔划出的那一段,“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我抬头,看着婆婆,“法律规定了赡养义务,但也规定了前提——父母要对子女尽到抚养义务。”
“妈,”我问,“这十四年,您对我,对周凯,对我们的孩子,尽过抚养义务吗?”
婆婆一愣。
“我坐月子,您没来。”我说,“我孩子小时候,您没带过一天。我们买房,您没出一分钱。”
“相反,您把所有的钱、所有的精力,都给了小叔子一家。”
“所以,”我合上法典,“按法律,您应该主要找小叔子养老。”
小叔子跳起来,“你胡说什么!”
“我有没有胡说,你自己清楚。”我看着婆婆,“妈这些年给你们的钱,少说也有二十万吧?给你们带孩子,如果算保姆费,一年五万,十四年就是七十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