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戏?
我哪会演什么戏?
但他说:「有报酬的,比你去外面赚得多。」
那天,是我第一次真正站在镜头前。
灯光打下来,导演喊「action」的那一刻,我的神经都绷紧了。
可奇怪的是,当台词从嘴里说出来,情绪竟然自然流露出来了。
演戏这件事,原来这么有意思。
有了这次机缘,我开始去横店拍戏。
这可比赚得多,最重要的是,还管饭。
对我来说,能省下一顿饭钱,就是天大的好事。
我演尸体,演背景板,演那些看不清脸的路人。
我拿着剧组最微薄的薪水,蹲在路边吃着盒饭,可每一次收工,都让我的心里莫名踏实。
周叙撞见过几次我蹲在路边啃冷馒头的样子。
他没说什么。
只是后来,他也开始跑龙套了。
我们总在剧组碰面。
他演店小二,我演街边卖花的姑娘。
他演路人甲,我演路人甲的女友。
我们顺理成章地走到了一起。
没有轰轰烈烈的表白。
只是在某个收工的傍晚,他递过来一个热乎乎的烤红薯。
我伸手去接,指尖不经意触到他的手。
轻轻一下,却刚好有电流从相触的地方窜上来。
酥酥麻麻地,顺着手指一路蔓延到心口。
我愣了,他也愣了。
周围突然安静了,静得能听见彼此的呼吸。
我下意识低下头,却感受到了他炽热的目光。
为了掩饰那莫名的慌乱,我手指微微用力,将烤红薯掰成两半然后递给他。
烤红薯冒的热气模糊了我们之间的距离。
他伸手接的时候,手指又碰在了一起。
这一次,谁都没有躲。
横店的晚霞铺了满天。
那一刻,我只觉幸福无比。
周叙会用跑龙套赚来的钱,给我买甜甜的小蛋糕。
在我生那天,他笨拙地端出一碗自己煮的长寿面,得意洋洋地说:「这可是我第一次煮面呢,当然啦,以后每年我都会给你煮长寿面的。我们家晴晴啊,要好好的,我们一起在一起……一起好好的。」
他说到最后,耳都红了。
我低头看着那碗面,热气扑在脸上,熏得眼眶有点发酸。
我人生中第一份像样的礼物,是他省吃俭用买的那条围巾。
我的第一个智能手机也是他给我买的。
他知道我不习惯接受,所以连给予都小心翼翼。
温暖、偏爱、被记住、被在乎。
这些我从前可望不可及的东西他都给了我。
在我贫瘠的生命里,他让我感觉到被爱。
所以当他决定北漂时,我毫不犹豫地跟着他。
对我来说,有他在的地方,才是家。
北漂的子比想象中更苦。
我们租住在终年不见阳光的地下室。
夏天闷热湿,冬天墙壁结霜。
那时候最快乐的时光,就是累了一天去老巷吃碗热腾腾的老馄饨。
我的运气好像比他好一点。
我意外通过了《七月的约定》女二的试镜。
我满心欢喜,想把这个好消息第一时间告诉他,却在昏暗的楼道里,看见他蜷缩在角落,肩膀耸动。
我将这个好消息咽了回去。
他又一次试镜失败了。
他抱着我,声音沙哑:「晴晴,我是不是本不适合吃这碗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