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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卿》是一本让人爱不释手的小说推荐小说,作者“李李”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一个关于侯府谢居臣的精彩故事。本书目前已经完结,最新章节第13章,热爱阅读的你快来加入这场精彩的阅读盛宴吧!主要讲述了:前世苏晚卿被侯府认回的那天,没有带我一起走。她带走了我们的儿子沈念安,因为这是侯府的嫡系血脉。还带走了她的青梅竹马,谢居臣,因为他长得像侯府早逝的小少爷。而我,因六年乡野生活的粗砺,再没了当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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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卿》精彩章节试读

前世苏晚卿被侯府认回的那天,没有带我一起走。

她带走了我们的儿子沈念安,因为这是侯府的嫡系血脉。

还带走了她的青梅竹马,谢居臣,因为他长得像侯府早逝的小少爷。

而我,因六年乡野生活的粗砺,再没了当年的书生风采。

她精神失常的父亲一见我就会厉声斥骂。

所以她跟我说,「砚哥,待父亲病愈,我便来接你回府。

「我不会让念安忘记你的。

我一年又一年地等。

她们没有再来过。

等念安及冠,我终于忍不住跑去见他们时,我的儿子亲昵地依着谢居臣,厌恶地瞧着我说,「你是谁?为何要来搅乱我的家?」

这一世,我打算先离开。

我不贪恋她们的侯府富贵,此后相忘于江湖。

1

苏家来的那天,长长的鎏金仪仗把我们村子堵得水泄不通。

她们来找失踪六年的千金小姐。

我的妻子苏晚卿。

我们这里太偏僻了。

侯府这六年里寻遍天下,甚至以为她确实已经香消玉殒,也没能找到这个山坳深处。

村口的小童蹦蹦跳跳找到我们家报信的时候,苏晚卿正在教我们的儿子沈念安练字。

沈念安笔锋一顿,宣纸上晕开一团墨渍。

苏晚卿神情专注,「念安,为娘怎么教你的?写字是练心,心要静。

我知道接下来苏晚卿会同她的家人相认,马上就要回到晋阳城。

苏家人走后,苏晚卿依旧是波澜不惊的模样。

侯府倾心栽培的千金啊,即使失了记忆,在这个山村蛰伏了这许多年,刻在骨子里的雅致与气韵也没有消减半分。

而我,比她还要平静。

我照常去山上采我的药材。

路过的王大娘见了我不禁打趣,「沈书生啊,你都要跟着苏姑娘去城里享福了,还上什么山?」

那天,苏晚卿跟苏家人说,她要收拾一下,让她们第二日再来接人,还说她要带两个人一起回去。

村里的人都说我祖坟冒了青烟。

全然忘了苏晚卿刚流落至此,什么也不记得,什么活计都不会干时,只有我肯像照顾幼童一样照顾她。

村子小,她住在我家里坏了她的清誉,这才嫁了我。

那天,也仅仅是请了几个邻居,备了几壶薄酒,就算成亲了。

婚后,我们也算举案齐眉。

那时,她是我一个人的妻子。

如今她要走,自然该带走我和孩子。

但我知道不是。

前世,苏晚卿确实带了两个人回侯府。

却没有我。

思及此,我只是对王大娘笑了笑,「这一季的百年何首乌格外好。

好药材换的银钱,够我离开这里,另寻生路。

2

我回来时,谢居臣正在教念安诗词。

他说,「你可要好好学,晋阳城像你这般大的孩子,都能吟诵不少佳句了。

沈念安学得极为认真。

谢居臣含笑摸摸他的头,「念安天资聪颖,不像……」

沈念安伸出手抱住谢居臣的腰,「多亏谢叔父一直教我,要是跟我爹一样,只会说村言野语,回去可要贻笑大方了。

苏晚卿原本在看医书,闻言,只是抬头瞥了一眼。

之后,竟露出温婉的笑意。

真是和谐美好的画面啊。

这样的画面,我看了两世。

谢居臣,也是我们村子的人。

只是幼时家道中落,父母早亡,后来外地的族人找来,接他进城读了书。

后来不知为何,又回到我们村。

一开始,我是感激他的,因为有次沈念安贪玩,落了水,是谢居臣见到救了他。

可那以后,事情渐渐不对劲了。

他来我家,看到了苏晚卿。

她端正着身形,一手扶卷,另一手悬腕写字,那纤白如玉的手指挥洒着墨香。

他凑上前去,「苏姑娘,您是有学问的,沈兄可真有福。

苏晚卿常念的经史子集、诗词歌赋,我都不懂。

她与我,只说些夏日的暑热,冬日的严寒。

可是,谢居臣那句话中,对我的嘲弄,我听懂了。

我在一旁,拘谨地立着。

后来,谢居臣三天两头来我们家里,还央求着苏晚卿去学堂兼职授课。

从此,便一口一个「苏先生」。

那之后,我每每去送午膳,都能看到谢居臣坐在苏晚卿旁边。

她将我炖了一夜的野鸡汤,小心地盛在谢居臣碗里。

沈念安在一旁开心地咯咯笑,「爹,谢叔父最喜欢吃你做的菜了。

是啊,我养这母子,起早贪黑上山挖药材跟邻居换老母鸡。

辛苦打理后山那片荒地,掐最嫩的菜心儿。

自己舍不得吃一口,如今,就被她们这样拿去讨好另外一个人。

上一世,这样的话,我当众讲了出来。

苏晚卿蹙着眉,抿着薄唇,对谢居臣微微敛衽致歉,「谢公子,抱歉了,是我夫君失态了。

仿佛我丢了天大的脸。

沈念安倒是直接,「你不给谢叔父吃,我也不吃了。

谢居臣像个主人一般,拉过沈念安的肩膀,「念安,我平时怎么教你的,不能这么跟爹爹说话。

沈念安对着谢居臣小嘴一撇,「对不起啊,谢叔父。

谢居臣护着沈念安,看我的眼神,没有丝毫歉疚。

那一刻,我的儿子、我的妻子,让我成了个彻头彻尾的弃夫。

我心下惨然。

谢居臣生得温润如玉。

而我成日上山采药,下地干农活,透着一股子野劲。

娶了苏晚卿之后,更是和少年的清俊相去甚远。

她们凑在一起,确实更像一家三口。

就像前世,谢居臣跟着她们一起回去,外人从没怀疑过他不是沈念安的父亲。

起初沈念安唤他居臣哥哥,他笑着说,「还是叫我叔父吧。

后来的后来,我才明白他的小心思。

3

苏晚卿见我背着药篓进屋,起身躲了躲。

大概身上的草药味,又冲到她鼻子了。

看见我药篓里满满的药材,她终于露出一些愧色。

「怎么还去做这些苦差事?」

「现在……有银钱了。

后半句,她说得极轻。

前世,她走后,我会定期收到一笔银两。

刚够我在村里的生活开销。

想多走远一步,都不可能。

我没有解释,只是说,「闲着没事,习惯了。

说罢,拿起桌上的针线,开始缝香囊。

熏蚊虫的草药,一星期就没了效力。

沈念安腿上已经被叮咬起了一片红疹。

不知为何,我再没有前世的心疼。

沈念安见我缝香囊,略微有些嫌弃,「爹,进了侯府就不会再有蚊虫了,你没必要做这些东西给我们。

是啊,她们侯府的人,一向是不稀罕我的任何东西的。

前世,那辆鎏金马车走之前,我流着泪,往沈念安怀里塞了许多东西。

然而,都被扔在了半路,甚至还没到村口。

村头的大娘一看就是我的针脚,带回来给我时,看我的眼神,既怜悯,又嘲笑。

我只以为,那是苏父的意思。

可是,当我特意到县里买了一辆马车,想着能与她们保持联系。

每次探望,沈念安都很不耐烦。

「我的骑射课开始了。

「谢叔父叫我了。

我又省吃俭用、长途跋涉,偷偷去他的书院找他。

他看见了我。

却飞奔进了谢居臣的马车。

生怕我喊出他的名字。

看到那逃走的身影,我终于意识到,不是香囊味淡了,是人心空了。

后来,我再也没有去找过他。

直到他及冠。

那时我积劳成疾,大夫说我没有多少日子活了,我去信给苏晚卿,她沉默许久,只是说,「我给你寻个大夫吧。

可我不想治病,我还想最后见见儿子。

所以我穿了我最好的衣服,用所剩不多的积蓄做了头发,去了他盛大的冠礼。

「念安,你不记得爹爹了吗?」

可他亲昵地依着谢居臣,厌恶地瞧着我说,「你是谁?为何要来搅乱我的家?」

苏晚卿在一旁什么也没说。

侯府的精明势利,刻薄寡恩,在她们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觥筹交错的宴席,我像一只阴暗的老鼠,被赶到街角,最终被一辆疾驰的马车撞倒。

躺在地上望着天的时候,血泪从我眼旁滑落。

老天待我,如此刻薄。

然而再一睁眼,我却回到了苏家来认亲的那一天。

这次,我不会再做那般可怜可悲的蠢人了。

4

所以我没有如前世那样,苦口婆心地非要给她们做香囊和药枕。

我只是淡淡地说道,「我知道你不喜欢,这是答应给小桃做的。

沈念安显然有些反应不过来。

我虽偶尔对他严厉,却是极为疼爱他的。

平日里有好东西都会捧到他面前。

他撇撇嘴,「小桃不是好孩子,她一点都不尊敬先生!你为什么要给她做?」

小桃是村子里难得不怎么追捧谢居臣的小孩。

因此,在学堂里,也总是被孤立。

其实,她没有做过任何顶撞谢居臣的事。

她只是更喜欢我。

她说我身上的味道好闻。

是香香的。

是啊,曾经苏晚卿也会把头埋在我怀里,说我有一股子「草木清香」。

可后来,她选择的,还不是谢居臣那浑身的书卷气。

前几天,我就看见小桃白白嫩嫩的小胳膊被蚊子叮了不少肿块,便答应给她做几个药包驱蚊子。

她们母子不稀罕的东西,自然有别人稀罕。

我平静地缝着针脚,「我想给谁做就给谁做。

沈念安不乐意了,「你坏!我要去找谢叔父!他说要带我去县城吃宴席,教我怎么用餐具。

他眼珠一转,「爹爹,你还没吃过宴席吧?」

我头也没抬,只是说道,「嗯,没吃过,你去吧。

他一拳打在棉花上,弄不懂是哪里出了问题。

从前,我总爱吃谢居臣的醋,他带沈念安去做什么,我都要尽力跟着。

可最后,偏偏是沈念安给了我最后一刀。

5

沈念安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以后,苏晚卿来到我身边。

「砚哥,你是不是在生我的气?」

「你有气冲我来,别牵扯孩子。

「我们明天一早就走,别搞得大家都不开心。

小说《卿卿》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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