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手一背穿七零,吃瓜撩汉我最行》这书是一本不可多得的神作,小编是一枚老书虫,年代小说的套路也都非常熟悉,但看到这本小说却给了我眼前一亮的感觉。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公孙十年黎清歌的故事,作者“良辰美景111”也比较擅长刻画人物性格。目前小说已经更新316623字,最新章节第150章 番外 一生唯爱一人。这本书又名《美女知青被读心后,女主被退婚了》。
一、作品简介
小说小手一背穿七零,吃瓜撩汉我最行是网络作者良辰美景111的代表作,主角是公孙十年黎清歌。主要讲述了:村支书干活熟练,一会的功夫就把地里的活给干完了。他眼神乱瞟,一直关注着黎清歌的方向,想着新知青第一天上工,肯定很生疏,他可以去指导一下,顺便找机会占占便宜。村支书把锄头扔在地上,迈步朝黎清歌走去。地里……
二、书友评论
女主的性格真的很好,感觉像三伏天喝冰镇汽水一样爽,她不会烂好人,也不会因为知道剧情就随随便便去报复谁,或者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小说里的土著都只是一些纸片人之类的,这本书的女主是个爱憎分明的人,不是那种明明很强前期却要各种被刁难不反抗非得最后才还回去,那种真的让看的人都觉得憋屈,更有一种是最后大结局的时候居然选择原谅伤害自己或者是家人的人
从不到100章开始追,不得不说这是唯几本让我从更新追到完结,没有间断的书之一。作者大大的文笔很好,女主沙雕搞怪,但是面对仇人十分果断,而且这本书写的很有脑子,有逻辑。男主的性格也不错。副cp娜娜和男主好友(忘叫啥了委屈
三、作品赏析
村支书干活熟练,一会的功夫就把地里的活给干完了。
他眼神乱瞟,一直关注着黎清歌的方向,想着新知青第一天上工,肯定很生疏,他可以去指导一下,顺便找机会占占便宜。
村支书把锄头扔在地上,迈步朝黎清歌走去。
地里的社员们忙着割稻子的同时,还养成了眼观四路耳听八方的本事,附近的一点风吹草动,都别想瞒过他们的眼睛和耳朵。
有人用隐晦的眼神观察村支书。
王兰的脸蛋已经红成了猴屁股。
啊……啊……村支书朝她走过来了,怎么办?虽然他长得不算丑,但是他有老婆啊,万一他老婆吃醋,把自己揍一顿怎么办?
这一瞬间王兰内心想了很多东西。
村支书沈平安低头不解的看着在前面挡路的女人,王兰不停地对着眨了眨眼。
看的沈平安一激灵:“王知青,你眼睛怎么回事?是抽筋了吗?”
王兰:抽你妹,没看出我在抛媚眼吗?
沈平安:这是抛媚眼?真是长见识了,一直翻白眼,就像随时要死掉似的。
他吓得往后方退了一步,这个王兰不是想碰瓷吧?
越琢磨越觉得自己想的对,想着看向王兰的眼神都不对劲了,这王知青不但长的丑,心眼子还坏透了,呸。
不行,不能给她碰瓷的机会。
想着,他就从右边绕了过去。
眼角余光感到有一颗光秃秃的脑袋,斜斜地往他身上倒了过来。
沈平安这次真是的受到惊吓了,他现在无比确定,王兰这个死女人就是想碰瓷。
呵,也不去十里八村打听打听,他沈平安可不是什么善茬。
王兰内心世界非常的丰富,沈平安被太阳晒的脸红,她以为是看到她才红了脸。
心里还想着,公孙十年是她的理想型没错,沈平安这样的帅气大叔她也要,通通都要。
然后就看到沈平安竟然换了个方向,内心不由着急,一个不稳就要摔倒。
沈平安可不是什么怜香惜玉的,能在猪嘴岭当了几十年支书,也是个有心机有手段的人。
只见他抬手一推,王兰就倒在地上,和地面来了个亲密接触。
倒在地上的一瞬间,看着村支书远去的背影,她很快就自洽了,沈平安肯定是怕离她太近了惹人非议,绝对是这样的。
“黎知青,你们新来的几个要是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我?”
黎清歌头都没抬回答道:“不用了,谢谢支书,我都快忙完了。”
察觉到他黏腻的眼神,真令人恶心,好想一脚把他踹飞了。
从小瓜那里,黎清歌已经知道村支书不是个好东西,连话都不想跟他多说。
沈平安见此也不多纠缠,来日方长,他摇了摇头,一副老好人的样子抬脚离开了。
地里的妇女们边干活边聊天,聊的都是东家长西家短,或者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白薇的身体摇摇欲坠,豆大的汗珠顺着她的额头滚落下来,一滴一滴,重重的砸在黑土地上。
她已经几十年没干过活了,上辈子养尊处优,现在再经历一次,还以为自己可以的,经过亲自实践才发觉高估了自己。
村里的小伙子们眼神担忧的看着她,那楚楚可怜的样子真是让人心疼。
穆川在另一块地里挥汗如雨,此时也是分身乏术。
舔狗二号张伟凑了过去。
“白知青,你怎么样,第一天上工,太累了就不要勉强,不如你去旁边歇着,我帮你干。”
白薇一脸难为情的咬着唇:“张知青,谢谢你,我自己可以的。”
张伟是老知青,下乡两年了,地里的活对他来说驾轻就熟。
愈发热情道:“没事,你去旁边坐着,知青们之间就得团结友爱,互帮互助。”
白薇假装为难地坐在地头上,看着张伟一下一下熟练的割着水稻。
张伟内心麻酥酥的,想着白知青还在身后看着他呢,割起水稻来更加卖力了,镰刀都被他舞出了残影。
旁边地里的婶子们互相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就说这白知青不是个好东西吧,刚来几天啊,就勾搭男人了,她们年龄大,看人可准了。
到了中午该吃饭的时候,各家各户都把带去的干粮拿了出来。
有的是玉米饼子,有的是窝窝头里面放咸菜,知青们都饿的前胸贴后背。
他们拿着工具就往知青点跑。
新知青来了以后,又重新分配了一下做饭的小组,党爱国有私心,说一男一女搭配组队做饭,他想把黎清歌和他分到一个队里。
算盘是打的挺好,奈何还没张口呢,何秋菊就跳了出来。
“我支持,我和爱国一个队,剩下的你们自己分吧。”
听她开口,党爱国的脸色沉了沉,众目睽睽之下,他也不好开口拒绝,这和他老好人的人设不符。
只能被迫点头同意。
二号舔狗张伟会做饭,虽不是多好吃,起码能做熟了,他打算邀请白薇一起组队。
话到嘴边还没开口呢,就被穆川抢了先。
“我和薇薇比较熟,我们俩一个队吧。”
王兰疑惑道:“党知青,我们知青点13个人,如果两个人组队的话,就多出来一个人,多出来的人怎么办?难道自己一个组?”
党爱国说道:“这你放心,多出来的人可以随便选一个队伍加入进去。”
大家自由组队,最后剩下黎清歌,公孙十年和王兰,他们三个自然成了一组。
王兰那个花痴本来就打算去公孙十年的队伍,这下如愿以偿,心里乐开了花。
每个队伍轮流做饭七天,他们有一周单独接触的时间呢,可以好好培养感情了。
黎清歌:还有我呢,难道我不是人?
王兰还真是忽略了黎清歌的存在,心里眼里都是公孙十年。
今天负责做饭的就是黎清歌那个三人小组。
进了院子,公孙十年很自觉的坐在灶前烧火。
他笨拙地拿了个火引子,半天才把柴火点着,再往大铁锅底下塞干燥的木头。
公孙十年打小身份贵重,哪里干过这种粗活,还是摸索了半天才把锅烧热了。
期间王兰几次找机会说要教他烧火,都被公孙十年冷着脸拒绝了。
小说《小手一背穿七零,吃瓜撩汉我最行》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