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小说《捡来的弟弟,说要做我老公》以其精彩的情节和生动的人物形象吸引了大量书迷的关注。本书由才华横溢的作者“超级无敌咕咕野”创作,以郁也宋少宜的冒险经历为主线,展开了一段惊心动魄的故事。目前这本小说已经更新13923字,喜欢阅读的你快来一读为快吧!
捡来的弟弟,说要做我老公小说章节免费试读
【雨夜捡的弟弟,成年那天把我堵在厨房说要娶我。
我养他六年,供他读书疼他长大,他却从十五岁就憋着劲,要把姐姐变成老婆。】
01
我叫宋少宜,六年前在城中村的雨夜里,捡到了十二岁的郁也。
那年我十八,刚考上大学,从宿舍搬出来租了个两居室。
遇见郁也那晚,我在便利店值夜班,十一点下班时下起了瓢泼大雨。
我没带伞,抱着头往家跑,在老街拐角差点被一个蜷缩在垃圾箱旁的影子绊倒。
手机电筒的光照亮了一张少年的脸。湿透的黑发贴在额前,嘴唇冻得发紫,怀里抱着一个破旧的书包。
他抬头看我,眼睛在黑夜里亮得惊人,像某种被困住却不肯屈服的小兽。
「你……」我蹲下身,「不回家吗?」
他没说话,只是把书包抱得更紧。雨水顺着他单薄的肩膀往下淌。
后来我想,如果那天带了伞,如果我绕了另一条路,如果我像大多数独居女孩那样匆匆跑过……我的人生会完全不同。
但命运没有如果。我把自己的外套披在他头上,说:「跟我来。」
那是我做过最大胆的决定——把一个陌生的、浑身湿透的小男孩带回了我的出租屋。
这个行为实在危险,不具备参考价值。
我给郁也放了热水,翻出我最大的T恤和运动裤给他。
他洗澡的时候,我煮了一锅姜汤,心里盘算着明天该联系哪个福利机构。
他出来时,我的衣服穿在他身上依然空荡,露出纤细的脚踝和手腕。
脸上洗净了,是个过分清秀的少年,只是嘴唇依然没什么血色。
「喝了。」我把姜汤推过去。
他小口小口地喝,很安静。我这才注意到他手背上有淤青,锁骨处有一道已经结痂的细长伤疤。
「家人呢?」我试探着问。
「没有了。」他的声音很低,但清晰。
「亲戚?」
他摇头。
那晚我们都没睡。他躺在沙发上,盖着我的毯子,睁着眼睛看天花板上摇晃的灯影。
我坐在餐桌前,查遍了手机里所有能查的信息。天快亮时,我做了决定。
「郁也,」我叫他的名字。
是那本他从始至终紧抱着的作业本上写的,「你先住这儿,等我想想办法。」
他转过头,眼睛在晨光中泛着淡淡的光,什么都没说。
那「几天」变成了一个月,然后是半年,最后是整整六年。
我没能正式领养他——那时我也才刚成年。但通过我爸一位在民政局工作的老战友帮忙,郁也的户口落在了那位叔叔一个远房亲戚的名下,学籍转到了附近初中。
我们就这样成了没有血缘的姐弟,在这个两居室里相依为命。
起初的子很难。我白天上课,晚上打工,还要辅导郁也功课。
他聪明得惊人,初一落下的课程,半个学期就追平了。初三那年,他以全市前十的成绩考进了最好的高中实验班。
我大学毕业,进了一家广告公司,工作忙得昏天黑地。
直到后来郁也上了高中,他自学计算机,还通过这个方式赚了外快。
我不知道他的小金库到底有多少,只是从那时开始家里的开销宽裕了很多。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那个需要我牵着手过马路的瘦小男孩,已经比我高出一个头。
